首先比较相互比赛积分,再比较净胜球、进球数。如果仍然持平,则比较公平竞赛积分(红黄牌数量),极端情况抽签决定。
通常每组4支球队,进行单循环共3轮,每队踢3场。部分赛事小组有3队或5队,轮次相应调整。
根据赛前编排,小组第二通常对阵另一小组的第一名,具体对阵图由赛事组委会确定,一般遵循A1-B2, B1-A2等交叉原则。
在同分情况下,大部分赛事优先比较净胜球,其次比较总进球数。但具体以赛事规程为准,部分杯赛先看相互战绩。
少数赛事(如欧洲杯、世界杯部分阶段)允许成绩最好的几个小组第三晋级。例如欧洲杯4个成绩最好的小组第三可进入16强。
1994年世界杯、2004年欧洲杯等多次出现“死亡之组”,最后一轮决定出线名额。图表记录净胜球逆转时刻。